机械工程学院试卷管理细则 (2018年修订)

发布时间:2018-12-06文章来源:机械学院浏览:1038

第一条 规章制度:严格执行《天津工业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》、《天津工业大学试卷管理办法》。

第二条 试卷命题:

1.按照试卷模板(B5纸)出试卷;

2.卷面题量、难易程度应合理控制。基本题、综合题、难题所占比例一般为6:3:1

3.命题方式建议试题库选题组卷、非任课教师命题,不建议“任课教师命题”;

4.必修、限选课程考试必须按同一水平要求,同时命二份试卷(A、B卷),由教研室主任确定选择A卷或B卷作为期末考试试卷,另一套作为补考试卷;二份试卷试题重复率不得超过20%,近四年试卷内容重复率不得超过50%;

5.需要命题考试的任选课只需命题一套试卷;

第三条 试卷审批:填写《试卷命题审核表》,连同AB卷,交系主任审核并签字。通过审核后,交由教学院长审批并签字。

第四条 送印试卷:平时考试需提前两周到教材科送印印卷,期末考试提前三周送印印卷。

第五条 考试时间:非集中考试课程,考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最后一次课程时间,具体时间由开课教学单位与学生所在学院商定,但不应安排在期末集中考试周内。学生作答时间在100分钟之内。

第六条 评阅试卷:

1.要求红笔批阅试卷;

2.系(室)组织教师依据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采用流水阅卷,总分阅卷人和复核人不能为同一人;

3.每道大题要有总分,各小题有相应的得分点,不应有正分、负分同时出现,一般都是减分;

4.卷面评阅不得随意更改,有更改处必须签字或签章;

5.试卷按成绩单学生名单排序,本试卷袋第一份卷子,阅卷教师签名签全名,其他试卷可以不签。

第七条 记分册:记录须详细,建议有考勤、作业、平时测验等相关记录,给定对应成绩,并标注平时总成绩具体给分依据及比例构成。

第八条 考试结果与试卷分析:

1.考试结果统计以班级为单位;

2.试卷分析以每个课序号为单位,

与教学大纲中的预期目标比对,并提出改进办法;建议对考试内容与出题思路有说明,对失分原因、出现的问题有分析,对今后的工作有规划。

第九条 试卷袋:

封面填写完整;袋内按“试卷上交清单”顺序装入;

第十条 上交试卷:每学期最后一周上交期末考试试卷。若该课程需要补考,请将补考试卷及答案抽出,待补考完成后一并放入开学后补考的试卷袋中;每学期开学后第三周上交补考试卷袋。

第十一条 汇总补考试卷放入补考试卷袋中的科目,并与补考试卷一起存放(教学办具体实施)

第十二条 试卷保存期为学生毕业后六年。

机械工程学院

二〇一八年十一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