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舍建设维修实行项目库管理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6-06-16文章来源:浏览:442

各系、室、中心:

按教委要求,从今年开始,校舍(指建筑物、道路等,含设施,如电梯、电器柜)建设维修实行“入库”和“出库”管理。即所有校舍建设维修(含改造、装修)需先申请入库(“库”是待建设维修项目库),经批准(出库)后,才能实施。且入库申请每年一次,截止日为4月30日。
  按学校要求,现统计近2-3年需要维修的项目,请各部门务必于本周五(6月17日)下班前把需要维修的项目(如屋顶漏雨、墙体开裂等)书面报行政办公室(需注明维修地点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