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6-05-31文章来源:浏览:469

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工作的通知


各学院团委:

根据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我校基层团组织建设的意见(2015年修订)(津工大团[2015]19号)中“转接团组织关系制度”的相关要求,2016届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工作即将开始。

建有院级团委的单位可在学院团委办理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。各学院团委须在617日之前完成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工作。办理转出工作前,请先核查毕业生团员的团费缴纳情况,并在在毕业生本人团员证“组织关系转出”栏填写,转出时间、转出原因(“毕业”)、以及团费交至时间(20166月)。最后,加盖学院团委公章。

如毕业生团员证丢失,可以学院为单位到校团委补办。学院团委经仔细审查团员档案之后,由学院团委副书记或组织部门负责人持盖有学院团委公章的“需补办团员证的团员名单”、一寸免冠照片1张(背面写名字)及工本费2元,统一到校团委组织宣传部(艺缘活动中心A506)办理补办工作,校团委将对补办的团员证进行统一编号。

校团委

2016526